今天要來跟大家談談關於保護著作權的概念,這是我長久以來一直想找時間畫的主題之一。

 

在著作權的廣大範疇中,其實包含了許多不同的類別。然而我們都知道,著作權的內涵及相

關法規對於創作者來說,是一項相當重要且必須了解的常識。不僅對於創作者本身,許多常

在網路上引用或分享文章的網友也須了解其內容才不至於不小心侵害他人著作權。
 


在我國,著作權法已規定著作權人享有把自己的著作放在網路上散布,提供別人瀏覽、觀賞

、聆聽或下載的權利,我們稱它為「公開傳輸權」「重製權」。換句話說,每個人上傳、

下載、轉貼及傳送著作的行為,除了合理使用外,原則上應事先得到著作權人的同意或授權

,才是合法的行為,若在未經過著作權人同意的情形下分享,那便是一種不尊重著作權的網

路盜版行為。
在部落格裡,相信有許多圖文創作人皆有分享自己創作於網路上的經驗,熱情

的讀者們也會給予意見看法等等,所以我們更要了解部落格中常見的著作權觀念,保護自

己也保護他人。

 

我國著作權法採創作保護主義,也就是著作人於著作完成時就享有著作權,所以,任何人要

分享他人的文章,必須事先取得作者之同意或授權,始得為之。
許多網友將他人著作放置在

自己的部落格並在上面加註「若分享內容有侵害您的著作權,請來信或留言告知,我將儘速

移除相關內容」,誤以為只要著作權人來信通知時加以移除,即不會有侵權的責任。
事實上

這是錯誤的觀念,若著作權人要追究其相關責任,
是不能據此而主張免責的
。而在部落格中

的各類文章,非營利行為的利用也有可能觸犯著作權法,因此,千萬不要認為自己利用他人

著作時沒有營利行為,就不會侵害著作權,這是一個不正確的觀念。正確來說,
營利或非營

利的行為,皆應依據著作權法的規定,來判斷其有無侵權。

 

關於保護著作權的相關議題,其實我從幾年前就相當關心,還記得2008年參加經濟部智慧財

產局所主辦的第一屆保護著作權海報設計競賽幸運拿下大專組第一名,從那時候開始一路走

來我都秉持著這個信念,希望大家在創作與欣賞的同時,能夠一同認識著作權、保護著作權。

 






以下分享幾個關於認識著作權的網站供大家參考: 


l
   路逕:智慧財產局網頁首頁>>著作權>>著作權教育宣導>>網路著作權

http://www.tipo.gov.tw/ch/AllInOne_Show.aspx?path=3403&guid=b1b65799-91b6-4513-aa19-c19e48e3113c&lang=zh-tw

l   路逕:智慧財產局網頁首頁 >> 著作權 >> 著作權教育宣導 >> 著作權基本觀念

http://www.tipo.gov.tw/ch/AllInOne_Show.aspx?path=3396&guid=79bc7feb-6e9b-47a4-9b4f-20c8c4e4ad73&lang=zh-tw

l   路逕:智慧財產局網頁首頁 >> 著作權 >> 著作權教育宣導 >> 校園著作權

http://www.tipo.gov.tw/ch/AllInOne_Show.aspx?path=3404&guid=ff3a7a31-3edb-481a-9a55-3fad38e1eb5e&lang=zh-tw

l   路逕:智慧財產局網頁首頁 >> 著作權 >> 著作權教育宣導 >> 著作權合理使用

http://www.tipo.gov.tw/ch/AllInOne_Show.aspx?path=3397&guid=e3d7f671-6e76-4338-b0de-ab4ee7efed28&lang=zh-tw

  

      ← Holic為著作權發聲,活動串連貼紙






著作權宣導團隊-原PO是我!創意在我!  加入粉絲   來噗一下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廣告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Holic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35) 人氣()